板橋2女路邊等公車 驚見機車男當街露鳥打手槍

2名年輕女子去年在新北市板橋區公車候車站等公車,驚見騎機車的張姓男子突然路邊停車,當街朝2女露鳥打手槍,新北地院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處張男拘役30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2名年輕女子去年11月1日晚上8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中油加油站前公車候車站等公車,驚見騎機車的張姓男子(39歲)突然停靠路邊,走到2女面前不遠處,當街露鳥打手槍,長達15秒。

2名女子驚見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先是嚇得花容失色,隨後強忍恐懼,朝張男大聲喝斥,張男才收槍隨即騎車離去,2女隨即走到距離不到50公尺的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案提告,轄區海山警方獲報調閱案發點周邊監視器,以車追人查出張男身分,通知到案後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院考量張男因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已長期接受醫療且領有輕度障手冊,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仍可上訴。

2名年輕女子去年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公車候車站等公車,驚見騎機車的張姓男子突然路邊停車,當街朝2女露鳥打手槍,新北地院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記者王長鼎/攝影

2名年輕女子去年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公車候車站等公車,驚見騎機車的張姓男子突然路邊停車,當街朝2女露鳥打手槍,新北地院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記者王長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