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院更名爲新北地方法院 板檢同步更名
▲板橋地方法院更名爲「新北地方法院」。(圖/取自新北院網頁)
座落於新北市土城區的「板橋地方法院」,由於名稱不符,1月1日正式更名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地檢署今天也同步更名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新北院更名後,可有效導正「名實不副」現象。
爲配合臺北縣改製爲新北市,板橋地方法院自今天起更名爲新北地方法院,原地址重編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原地址爲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
司法院長賴浩敏在揭牌儀式致詞時表示,新北院自民國70年2月成立,原名「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於民國79年改製爲「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管轄新北市13個區,並於80年間成立板橋簡易庭和三重簡易庭。
板橋簡易庭辦理板橋、永和、中和、樹林、土城、三峽及鶯歌等區之民事簡易等相關業務,民國86年9月遷入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板院第二辦公大樓;三重簡易庭辦理三重、新莊、蘆洲、泰山、五股及林口等區之民事簡易等相關業務,民國85年4月1日遷入三重區重新路3段145號新建大樓。
賴浩敏說,由於院址座落於土城現址,與法院名稱「板橋」不符,且同時有位於土城的行政院區和板橋的第二院區,容易造成民衆混淆,更名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後,可有效導正「名實不副」現象,方便市民接近司法。
板橋地檢署也在今天同步更名。法務部長曾勇夫指出,因應臺北縣改製爲新北市和各項業務與員額的急遽成長,因此將板橋地檢署更名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曾勇夫說,新北檢在民國70年2月16日成立時,僅有9名檢察官,歷經32年,雖已有144名檢察官,但案件量也同步成長,截至去年11月底,總量達25萬餘件。
新北地方法院管轄新北市13個區包括板橋、中和、永和、土城、三峽、鶯歌、樹林、三重、新莊、蘆洲、五股、泰山、林口等13個內之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目前轄區人口已多達290餘萬人。
新北市其他地區,如新店、烏來、石碇、深坑、坪林等五區由臺北地方法院管轄;北海岸如淡水、三芝、石門、八里及汐止歸士林地方法院管轄,東北角如瑞芳、雙溪、貢寮、平溪、金山、萬里等六區由基隆地方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