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追蹤|永輝超市退一賠三賠償消費者

8月16日,《中國消費者報》對消費者範女士反映鄭州永輝超市新悅薈店涉嫌價格欺詐的事件進行了報道(詳見《中國消費者報》8月16日1版《閉店過程中採用誤導消費者的價格手段 永輝超市新悅薈店涉嫌價格欺詐》)。9月2日,記者從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獲悉,消費者範女士的投訴已經處理完畢,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規定賠償範女士624.52元。

據瞭解,範女士共在鄭州市永輝超市新悅薈店購買“富士康藜麥饅頭500克”“思念手打天下豬肉薺菜餃子600克”“海飛絲去屑頭皮護理洗髮露”三款涉及投訴的商品156.13元。涉訴的永輝超市看到《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後,立即聯繫範女士協商解決。

9月2日,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巖告訴記者:“顧客在鄭州市永輝超市新悅薈店購物後與公園茂店相比對,發現未享受到實惠,由於在此期間鄭州市永輝超市公園茂店在售的同款商品也在促銷活動檔期中,所展示的是促銷價格籤,造成顧客認爲是‘正常售價’的誤解。在接到範女士投訴後,門店高度重視並積極與顧客取得聯繫,對顧客表示歉意,通過溝通後進行了退賠,取得了顧客的諒解。”

“藉此機會,感謝《中國消費者報》對該事件的關注,讓我們及時排查問題及反思。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做好閉店收尾工作,認真聆聽每一位顧客反映的情況,積極解決顧客反饋的問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陳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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