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死者家屬 可獲180萬元補償金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人死亡,法務部保護司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已協助4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每人將可獲得18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人死亡,法務部保護司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已協助4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依法每人可獲得180萬元。
發生於今年3月22日的寶林茶室中毒案,新北市39歲呂姓男子到寶林茶室食用炒粿條、香蘭葉果汁後,發生嘔吐腹瀉狀況,23日送醫救治,因急性腎衰竭病逝。此案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衛生福利部初步認定爲邦克列酸所致。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複驗,鑑定呂男、楊男2名死者死因與邦克列酸相關;其餘4名死者仍由法醫所詳細鑑定中。
本案偵查部分,臺北地檢署3月26日晚間緊急以涉《食安法》、過失致死罪分案調查,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檢察官爲保全證據,親赴餐廳現場,指揮警方會同食藥署、北市衛生局等單位及餐廳業者進行蒐證,查扣相關證物。
檢察官已陸續傳喚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分店店長、周姓主廚及胡姓代班主廚4人,將黎仿軒4人列爲《食安法》、過失致死罪被告,復訊後諭知黎男4人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
據瞭解,北檢已收到呂、楊2名死者的相驗解剖報告,尚待另4名死者報告出爐。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已探訪死者家屬,持續提供家屬身心關懷和經濟援助,提供必要的法律諮詢,並已協助4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接下來將協助另2名死者家屬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