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條款」拍板!北巿將強制餐飲業投保食品中毒險
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加強業者資訊揭露義務並健全商業環境,臺北市將修正《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臺北市長蔣萬安於12月31日市政會議中宣佈照案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日前發生寶林茶室食安事件,造成4人死亡、30多人中毒。而後續賠償相關事宜,也因爲牽涉多個單位,保險責任歸屬釐清相當冗長。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加強業者資訊揭露義務並健全商業環境,臺北市將修正《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臺北市長蔣萬安於12月31日市政會議中宣佈照案通過,後續函請行政院備查及議會查照。
蔣萬安12月31日上午主持北市府2024年最後一次市政會議,會中討論「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髮放金額標準」、「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針對被稱爲「寶林條款」的《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北市府修正擴大強制投保範圍,要求「供不特定人餐飲之場所」(酒吧除外)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標準,從原本的300平方公尺以上,調整下修爲總樓地板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上。
修正案也新增食品中毒保險,消費場所內如涉及提供食品,需一併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此外,修正案規定消費場所必須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張貼於場所內明顯處,供消費者查看。而在修正案通過後,爲讓業者有足夠時間適應新規定,增訂過渡期間條款,以利宣導並降低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