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迎來新“國十條”,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放首位

極目新聞記者 雷原

9月11日,國務院對外發布《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我國保險業未來5到10年的改革發展作出了系統謀劃和安排,這也是繼2006年、2014年之後,國家層面又一次對保險業發展作出的全面部署,被業內稱爲保險業新“國十條”。

從規模化向價值和效益並舉轉變

新“國十條”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那麼,新“國十條”對保險行業會帶來哪些影響?

“首先,新‘國十條’推動保險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通過強調服務優先理念,推動保險業從規模化向價值和效益並舉的方向轉變。”知名經濟學者盤和林在接受極目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新“國十條”將強化保險業的風險防範,化解和防範潛在金融風險。此外,它將會促進保險業的創新發展,比如數字化和保險業結合,與此同時還將增強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時隔十年後,國務院再度發佈新“國十條”,相比過去有何差異?盤和林表示,差異體現在多個方面,其一在於強調高質量發展,其二在於更加註重風險防範,其三則在於強調創新發展,比如數字化轉型。

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放首位

新“國十條”指出,要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擴大健康保險覆蓋面,健全普惠保險體系,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圍繞保障民生,新版“國十條”將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放於首位。

今年以來,我國自然災害頻發,關於推進巨災保險發展的呼聲愈響。據瞭解,我國巨災風險具有“複雜、多發、集中”的特點,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佈在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建立多層次巨災保障體系,完善多元風險分散機制成爲應對關鍵。

“首先是爲了應對自然災害的頻發挑戰,以保險的方式未雨綢繆,穩定居民預期。”盤和林指出,推進巨災保險的意義表現在多個方面,包括構建多層次的防災減損治理體系,比如構建巨災保險、再保險,債券等方式分散災害風險,以保險業提高民生保障支持以及促進保險業在防災領域的創新。

在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內容中,新“國十條”提出要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明確提出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盤和林認爲,該舉措將促進保險產品類型更豐富,讓保險消費者選擇更多元化,同時將加快保險公司數字轉型進度,加速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和優化市場環境的建設進度。

頭部險企紛紛響應

新“國十條”的發佈爲保險業下一步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方向和行動指南。那麼,保險企業又是如何看待新“國十條”,會採取哪些行動和舉措呢?

中國平安表示,將緊緊堅守“金融爲民”初心,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保險姓保”,迴歸保障本源,積極發揮保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堅持審慎穩健經營,不斷提升風控合規水平;持續推進“綜合金融+醫療養老”雙輪並行、科技驅動戰略。

中國人壽指出,公司將切實發揮保險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積極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堅持人民立場,聚焦主責主業,豐富產品服務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助力服務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中國人保明確堅持把金融功能性放在第一位,以更新作爲做深做實戰略服務,深化相關領域保險產品供給側改革,切實發展好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科技保險、綠色保險、農業保險、再保險、巨災保險等重點險種。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