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懷孕女醫師權益 不能再等
臺灣出生率低迷,想方設法促進生育、給予育兒誘因與減少障礙,已成爲目前社福與勞工政策的主流。然而母親節甫過,卻爆發新北市某醫院強制懷孕女醫師夜間值班的爭議,令人感嘆現實的勞動環境仍對於女性工作者不友善,而政府確實應該負起最大責任,若不是現行法規對於醫院保障懷孕女醫師完全沒有要求,也不會讓醫師必須站上火線爲胎兒的權益槓上主管。
雖然目前醫師未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但在一○八年由醫策會所制定的醫院評鑑條文當中,曾經闡明懷孕女醫師比照一般懷孕女性勞工,不管本人是否願意,都禁止於夜間十時至隔日清晨六時工作。無論醫院是否確實遵守評鑑規定,這則規定在一一二年的最新一次醫院評鑑當中被取消,當時縱然有團體抗議,衛福部卻僅回覆「可循職安法與醫院協商」,後續再無下文。
但在封閉、文化保守且講求階層秩序的白色巨塔中,反對上級決定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根據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二○二四年所進行的研究指出,在現行制度下仍有二成七的女醫師並沒有因爲懷孕而停止夜間工作。爲什麼他們沒有采取自救手段呢?從調查中或許可窺一斑,超過六成的女醫師反映沒有時間或心力處理性騷申訴,且極高比例擔心私人資訊或事件過程不保密,更有近半醫師擔心反而受到不利處分與壓力。
我們不禁要問,這就是我們引以爲傲的母性友善職場嗎?
政府不是沒有機會阻止問題的發生,早在一○八年衛福部就曾提出《醫療法》勞動專章的草案,當中也將懷孕女醫師的夜間工作規則明訂,但已經時跨六年、歷經多名部長更替以及立法委員換屆,此份法案卻還深埋櫃底不見天日。近期衛福部對於民間團體的質疑,則迴應「將在近期送出草案」,時值新任閣揆上任,也令人擔憂草案可能生死未卜。
希望未來的衛福部長官清楚記得,我們曾經有機會保障一名女醫師和她的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