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找男友掛助理、請生理假附憑證 林穎孟:盼有心人士別見縫插針

北市議員林穎孟。(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外型甜美的臺北市議員林穎孟,打着性平勞權議題踏入政壇,然而3日卻被週刊爆料違法要求女助理生理假要附憑證,甚至挪用助理的勞健保費20多萬元週轉。對此,林穎孟表示,目前正在和助理調整比較好的工作模式,希望有心人士不要見縫插針,她不會隨之起舞。

《鏡週刊》3日報導指出,林穎孟涉嫌挪用公款、詐領助理費,還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附憑證。而林穎孟也向週刊澄清,挪用助理勞健保部分,是她調查助理溢繳、短繳的疏失需要時間,纔會說「資金週轉」,生理假部分則是她事後查證後,確定不用附證,最後以不扣薪、免憑證等納入辦公室規範

而關於安排當時在美國、不在臺灣男友葉曜彰掛名當助理,被懷疑是爲詐領補助款部分,林穎孟迴應週刊,這並無不法,對方確實有協助她處理外面的事情,都有在做事情,絕無詐領,現在驚覺有助理爲了政治目的故意設計她。

針對週刊爆料,林穎孟3日上午再度以文字簡短迴應,「作爲新人起步困難,整個辦公室工作繁重,雖然資源很少,但我在議會大會委員會都認真出席參與討論,其他時間也努力跑行程,每天都把工作完成。」

林穎孟提到,「過去我經常在外面跑行程,較少管辦公室助理的運作方式,目前正在和助理調整比較好的工作模式,雙方都很用心解決問題。希望有心人士不要見縫插針,我不會隨之起舞。」

而北市勞動局則迴應,已受理林穎孟與助理5人的勞資爭調解申請,將擇期召開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至於調解事項內容,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4條規定「勞資爭議調解人、調解委員、參加調解及經辦調解事務人員,對於調解事件,除已公開之事項外,應保守秘密。」規定,勞動局不願透露。

勞動局呼籲,勞資雙方屆時準時出席調解會,將依法協助。至於是否進行勞檢,此刻言之過早,如果調解後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且認爲資方有違法之虞,屆時當然會進行勞檢。

有關生理假,勞動局也特別提醒,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21條規定,女性勞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勞工提出生理假申請,僱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爲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爲其他不利處分,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僱主不得要求提出佐證資料。違者處2萬元以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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