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農會職員「乾坤大挪移」上億公款 女會計「這原因」無法究責
雲林縣北港鎮農會翁姓女職員涉嫌共挪用上億元公款,雲林地檢署聲押5人獲准,翁女則於去年病逝無法追究。(張朝欣攝)
雲林縣北港鎮農會翁姓女職員涉嫌於2015年至2024年間,與其他職員製作不實支出傳票,共挪取1億1900餘萬元,之後再陸續回補9200餘萬元,雲林地檢署6日搜索農會,依《農業金融法》向法院聲押王男、蔡女等5人獲准,翁女則因去年7月病逝無法追究。農會表示已扣押蔡女財產並補足被虧空款項,不會影響農會會員與客戶權益。
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情資,北港鎮農會職員有共同挪用農會大額款項情況,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曹瑞宏指揮偵辦,與雲林縣調查站、北港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6日前往北港農會等15處執行搜索,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2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偵訊後,認爲農會職員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吳女、蘇女等人,涉犯《農業金融法》,其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5人獲准;吳女、蘇女無羈押必要,分別以10萬元、5萬元具保。
地檢署表示,翁女擔任北港農會會計,於2015年12月至2024年2月間協助製作傳票,且執掌農會「存放行庫-合儲」內帳工作,竟利用職務之便,與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吳女、蘇女等人制作不實支出傳票,將農會資金移轉至翁女數個人頭帳戶,再製作取款憑條,將款項從人頭帳戶提領出來。
地檢署說,翁女等人陸續從農會挪出款項作爲己用,共計1億1984萬4668元,之後翁女等人再陸續將款項回補,迄今回補9249萬9111元,以此方式損害農會信用部的財產。
北港農會總幹事林翠香表示,農會去年4月查帳時,發現款項被挪用,馬上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扣押過程雖有些波折,最後還是扣押成功,並在當月將翁女所虧空的金額補足,所以對農會會員與存款戶都不會有影響。
縣農業處表示,8日已派農業金融輔導人員進駐北港農會,協助穩定金融秩序。信用部多名職員被羈押,恐影響正常運作,已請農會依規定通報相關主管機關。另外,鑑於年關將近,民衆有資金需求,縣府已聯繫農業金庫協助資金調度,穩定基層農業金融體系與存戶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