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土地 配偶先歿可免併入遺產課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應列入遺產課稅。但是,如被繼承人與受贈人間之親屬或配偶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消滅者,該項贈與之財產,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核課遺產稅。
王先生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王先生母親)之土地,其母親既先於父親死亡,則配偶關係於其父親死亡前已消滅,其母親已不具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身分,故該贈與之土地,免併入其父親之遺產申報。
相關資訊
- ▣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 應併入其遺產總額 依法申報
- ▣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農業用地 免併入遺產課稅
- ▣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財產 視爲遺產
-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 須併入遺產總額
- ▣ 配偶互贈土地 可暫不課土增稅
- ▣ 被繼承人死亡兩年內 贈與財產應並遺產
- ▣ 繼承人分割遺產 免課贈與稅
- ▣ 配偶繼承遺產 別忘二節稅優惠
- ▣ 過世前2年600萬贈與給配偶未報遺產稅 遭國稅局處分
- 繼承者們自行協議遺產分配 免贈與稅
- ▣ 配偶提遺產請求權 繼承人未給付需補稅
- 5年內再繼承 免稅遺產得課稅
- ▣ 繼承五年內已完稅遺產 免再課
- ▣ 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不課徵贈與稅
- ▣ 過世前兩年內贈與配偶財產 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內
- 完美節稅秘笈:分年贈與子女+贈與配偶
- 遺產E劇場/配偶身亡留下大筆遺產 可運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節稅
- ▣ 《再婚家庭房產繼承糾紛:被繼承人子女與配偶的房產分割的案例》
- 過世前2年送子女財產 併入遺產課徵遺產稅
- 規劃遺產稅勿踩雷!剩餘財產請求權期限內給付配偶 避免遭追稅
- 被繼承人股票配股利 過世前報遺產稅 過世後報綜所稅
- ▣ 過世前兩年贈配偶資產 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
- 【油輪大亨遺產爭奪】遺囑內容詳細 長女不甘心僞造繼母「配偶拋棄繼承書」
- 遺產還沒想好怎分配?繼承不動產有2方法可省稅
- 先生過世留5千萬遺產 配偶靠1招節稅百萬
-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財產未給付配偶 小心被追遺產稅
- ▣ 可免課遺贈稅、土增稅… 農地移轉合規 四稅負不上身
- ▣ 防脫產避稅 可指定配偶代償
- ▣ 同婚專法擬準用所得稅法 配偶可合併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