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泰豐要繼續營運 面臨兩難關
北京鼎泰豐力拚10月底前不熄燈,大陸法律專家指出,根據大陸的新公司法,經營華北鼎泰豐的北京恆泰豐目前面臨兩個關卡,一是股東意見不一致,大陸當局可能不給展延經營執照;其二是,股東若有不同意見,可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即控有恆泰豐的北京巨人公司昨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可能無效。
高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上海臺協副會長蔡世明分析,北京恆泰豐目前面臨最大問題,必須在今年底按照新的「公司法」成立股東會,釐清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權利義務,各方面都同意簽字,才能符合大陸「外商投資法」和新「公司法」,「股東意見若難達成一致,且無法釐清權限的話,那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可能不會給北京鼎泰豐延期。」
蔡世明解釋,根據「外商投資法」的規定,對於在外商投資法實施前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依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完成組織形式、組織機構等做出調整。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臺籍合夥人林德修指出,大陸「新公司法」第64條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原則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且股東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等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這起案例的原股東,可以在決議作出之日起60天內,向法院請求確認依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