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春傑被判無期徒刑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春傑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春傑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王春傑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