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肖軍被“雙開”
據成都市紀委監委1月11日通報,日前,經成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肖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影響爲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由風及腐、風腐一體,在工程項目施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肖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