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女性絲襪 5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2月底分別到臺北市3大賣場、7-11便利商店、全聯及屈臣氏等價購採樣18件商品,6日公佈抽驗結果,其中有5件不合格,1件未標示尺寸或尺碼,4件使用的纖維成分與標示誤差超過3%,不符規定。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依據經濟部96年公告服飾標示基準規定,襪類應標示事項須有製造廠商及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而纖維成分分量百分比許可差應在上下3%以內。
此次檢驗結果計有從屈臣氏忠五店購買miine強韌33長效耐穿彈性絲襪(膚色)未標示尺寸或尺碼1件,從大潤發南湖店購買瑪榭20丹強撚紗透明褲襪(膚色)、LSD超彈力美腿褲襪、LSD無痕超彈力褲襪(黑色)及7-11便利商店松山店購買7-SELECT中統絲襪(黑色)纖維成分分量百分比許可差超過上下3%有4件。
陳信誠表示,對於檢驗結果不符服飾標示基準規定部分,將移由企業經營者所在地縣市政府處理,消費者若發現選購的產品有標示不合法情形或因此產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