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校長難產 校方斥柯市府:愧對身爲上級機關
臺北市立大學近來因校長遴選問題再度槓上柯市府。(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立大學因校長人選再度槓上柯市府,北市大校長戴遐齡任期屆滿,應在去年9月30日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啓動新校長遴選,但期間與北市府在法規上喬不攏,校方不願讓臺北市長柯文哲插手圈選新校長,導致遴選進度嚴重落後,北市大今(1)日怒斥北市府,市府有意官派校長,愧對身爲上級機關。
北市大以新聞稿迴應校長遴選風波,並指出北市政教育局於3月31日發佈新聞稿,先指稱該校未依函文修訂本校遴選要點,再提到學校未依《大學法》規定現任校長任期屆滿10個月前組成遴選委員,跳過組織規程規定代理順序,逕行辦理推選代理校長,要求校方必須依法行政及尊重體制。
北市大提到,北市府教育局深爲該校主管機關,於105年公告修訂〈臺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時,並未函知校方,學校啓動修訂校長遴選辦法時,發現辦法已修改且已公告實施多年,怒斥:「此作爲有愧身爲上級機關」。
北市大更提到,《大學法》及教育部頒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不相符,其中規定校友代表3人、社會公正人士3人的推薦方式,學校需提報3倍人選,由市府圈選。換言之,市府在整個校長遴選委員會15票中,將可掌握9票,「市府有意官派校長之臆測,在校內不脛而走」。
北市大表示,校務會議時間均明載於行事曆,「校方正大光明召開會議,新聞稿所指悄悄開會爲無的放矢」。此外現任校長戴遐齡已多次公開表示,不會參選續任校長,並已於110年1月行政會議要求行政團隊準備交接工作,校務會議因此在3月23日會議決議,於教育局完成修法前,推選代理校長綜理校務,校內有意參選的教授立刻展開連署,並強調:「至報名截止時間,人事室並未收到戴遐齡校長參選之連署書。」
北市大怒斥北市府教育局,有足夠時間完成法規修訂,應作爲而不作爲,卻指稱學校未依法行政,不願配合市政阻礙學校之發展,毫不掩飾其積極護航特定人選之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