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單車騎人行道、亂停 明天起加強取締罰款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交通局表示,從明(17)日起,臺北市警方將開始加強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騎樓,並依照北市道路處罰條例裁罰300至600元罰鍰。初期會鎖定建置完善的自行車專用路網加強取締,尤其是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等。

▲北市將針對單車亂象擴大取締開罰。(圖/記者林世文攝)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表示,臺北市自行車路網漸趨完備,在騎乘者越來越多情況下,推廣自行車禮儀守則已成刻不容緩的議題。因此,將從本月17日起,擴大取締違規行駛在人行道、騎樓的自行車,尤其是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等路網完備處,將會是取締重點,其他路段已勸導爲主。違者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表示,自行車屬「慢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規定,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也就是在未畫設自行車道人車共道的路段,需行駛在慢車道、路邊,不能騎上人行道或騎樓。另外,自行車於人車共道路段應禮讓行人先行,遇到騎樓應下車牽行自行車,尊重行人也建立友善駕駛觀念,在一般道路則應騎乘在最外側車道靠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