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府宴餐廳」使用過期食材 遭重罰100萬、終止契約
臺北市長蔣萬安12日赴市議會專案報告前受訪。針對市府地下室的「府宴餐廳」有食安疑慮糟解除合約,蔣萬安表示市府絕對是以最高標準檢視,接下來也會確保服務銜接順利,確保市府同仁權益。(鄧博仁攝)
位在臺北市政府地下1樓的「府宴餐廳」,經無預警稽查後發現有包括食材、調味品等過期共20件,以及環境不潔1件,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契約約定,北市府也因此處以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並終止契約。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市府絕對是以最高標準檢視,接下來也會確保服務銜接順利,確保市府同仁權益。
北市府公管中心於4日及5日,針對市府員工餐廳「府宴」進行無預警稽查,發現有食材及調味品等過期20件,以及環境不潔1件,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市府與業者簽訂的契約約定。公管中心也依照合約規定,處以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並終止契約,要求返還場地。
蔣萬安12日受訪時表示,經無預警的稽查之後,發現臺北市政府大樓樓下的府宴餐廳,有逾期的食材,當下即刻要求限期改善、開罰,現在則決定要終止合約,所以這個部分市府絕對是用最高的標準檢視。而接下來也會讓整個服務的銜接順利,確保同仁的權益,另一方面也啓動市府的全面專案稽查,無預警針對相關餐廳,確保食品安全。
公管中心表示,市政大樓員工餐廳採公開招標方式,自2022年4月20日起,委由「府宴有限公司」經營提供餐飲服務,合約年限是3年。雙方契約明定廠商應依食安法規定,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包括提出食材來源證明、食材分類儲存等,並應配合衛生局定期抽驗,若未符合規定,廠商應負損害賠償等相關責任。府宴公司現在已經衛生局查獲有食材逾期及環境不潔等情事,公管中心依約要求府宴公司返還場地、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及終止契約。
爲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公管中心宣佈,即日起會同衛生局進行市政大樓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稽查工作,每天無預警巡檢、加強抽查頻率,稽查範圍擴及市政大樓B2餐飲部、便利商店及臨攤的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