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燈處技工向飲水機廠商索賄2萬2未遂 貪汙遭訴
北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技工黎國宏,在承辦中正、萬華區公園委託維護管理服務案時,擅自將契約上的增加垃圾清運量,由「每月」改爲「每日」計,使承包廠商得以溢領24萬餘元;另外又在公園直飲臺清潔維護項目上,包庇廠商以不實的水質、餘氯檢測數據登錄填寫,並索賄2萬2000元未遂,今遭臺北地檢署依僞造文書、貪污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北市公燈處自2017至2020年辦理「106年度青年所所轄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等委託維護管理服務」及後續擴充採購案。其中2018、2019年,黎男是公燈處青年公園管理所的續約案負責監工人員,卻在2019年青年所續約案第5次契約中,擅自將該年5至10月的增加垃圾清運量改爲「每日」計算,最後多出178車次,使承包商溢領24萬8635元。
另外,自2019年8月起,黎男承辦青年所續約案第6次契約變更,新增直飲臺清潔維護項目,內容包括28座直飲臺設施檯面清潔、水質檢測、餘氯數據登錄。依約廠商應確實施作,將檢測數據登錄至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網站,方可依估驗計價2萬7000多元請款,黎男不僅未罰廠商違約金,卻自行幫廠商登錄不實數據予以包庇。
2019年8月30日,黎男結束公園施作項目查驗流程後,趁機向廠商索賄,要求廠商收到合約款後,交付2萬7000元賄款,後來殺價爲2萬2000元。後來黎男同年11月因被調離監工職務,未能收到賄款而未遂。
北市府公路處技工黎國宏涉嫌包庇廠商及索賄未遂遭北檢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