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小弱勢學生社團參與率低 議員籲:建立補助制度

升學制度轉變,現在不只看重課業成績,也重視學生課外活動經歷,其中社團活動更是常見的加分項目。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部分弱勢學童受限於家庭經濟無法參加,建議市府建立補助制度。北市教育局迴應,盤點資源,另行研議。(本報資料照片)

108課綱上路,升學制度轉變,不只看重學生課業成績,也重視課業外活動,像是社團表現也成升學加分項目。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部分弱勢學童受限於家庭經濟狀況無法參加社團活動,建議市府設置全市性補助制度及經費。北市教育局迴應,將評估現有的資源研議,確保弱勢學生能獲得最適合的學習支持。

根據教育局統計,北市國小低收、中低收、家庭突遭變故、特殊情況、家庭所得收入低於35萬以下等的弱勢學生有7736人,其中有參與社團的僅約有2830人。

何孟樺表示,爲促進兒童之正常身心發展,依據《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受教權應於機會平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而適當參與課外社團及課後活動,也被普遍視爲學童身心發展及社交技能的重要管道,十二年國教課綱也授權國小、國中學校在校訂課程中設置社團活動時數。

她建議,市府可以比照課後照顧班,設置全市性補助制度及經費,使弱勢家庭學童得免費參與課外社團,以保障其受教權及身心發展權利。

教育局迴應,國小社團活動的開設種類、師資、上課人數、教材、收費數額等,皆由學校課外社團委員會來審議,討論開設項目、師資來源及收費,其中重要成員包含家長的需求與意見,均非教育局所一致規定。

教育局說,考量社團活動的種類、上課人數限制、所需經費、師資需求及收費額度等不一,將更進一步評估現有的資源另行研議,確保弱勢學生能獲得最適合的學習支持,同時兼顧整體教育資源的均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