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翻版?臺北市府遭質疑「賤租」內湖新創基地
北市府近年將扶植新創產業列爲重要工作,成立了13座新創基地。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洪婉臻發現,其中赫然發現市府公有地被賤租,美其名成立新創基地,事實上已成了企業銷售據點。(翻攝自北市議會直播系統/丁上程臺北傳真)
北市府近年將扶植新創產業列爲重要工作,成立了13座新創基地。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洪婉臻發現,其中赫然發現市府公有地被賤租,美其名成立新創基地,事實上已成了企業銷售據點,而拍板此案的正是前市長柯文哲,除了租金低於行情外、新創面積佔比過小,竟還違背了「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規定,簡直像是北士科的翻版。
洪婉臻表示,2016年柯文哲以扶植新創之名,將內湖區兩塊大面積的市有地,分別租給北區奧迪和臺灣特斯拉公司「發展新創」。細究發現,用做新創的面積卻小得離譜,按照當年的「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市有地出租「使用契約期間以不超過3年」爲原則,但柯前市府卻於招標規定中放寬到五年,並且可以續約一次超過4年,明顯違反規定。
洪婉臻質疑,爲何柯文哲會開此特例?又是爲誰開此特例?接續蔣萬安執政打着新創大名,卻完全狀況外,簡直是監督不力恐釀放水嫌疑。對此,洪婉臻議員要求:一、市府檢討運用市有地扶植新創產業的作法,提供更高比例的新創空間,避免以新創之名行營利之實。二、檢討出租合約的租金調整規則,租金應按年調整以符合行情。三、檢討合約年限不符規定的缺失。
產發局長陳俊安指出,關於出租面積和實際新創進駐,確實有檢討空間。因現在在合約中,之後會重新檢視,新創20%如何覈實計算,會嚴謹審覈。至於租約問題,也會去了解,簽約當時是不是有特別時空考量或法規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