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議會調查報告指「為標而標」 黃瀞瑩提出3點說明
北市議會成立北士科調查專案小組,今出爐的調查報告直指柯市府「爲標而標」,民衆黨議員黃瀞瑩強調「招標過程,合法合規,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士科案爭議,北市議會成立調查專案小組,歷經4個多月,調查報告今出爐,直指柯市府「爲標而標」,召集人張斯綱更總結「政策搖擺,招標放水」。民衆黨北市議員黃瀞瑩強調,招標過程合法合規,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市民期待的調查報告應該是公正客觀、毋枉毋縱,「遺憾的是,我們似乎只剩下政治口水在含沙射影。」
黃瀞瑩表示,北士科調查專案小組歷經6次會議,結案報告今天出爐,身爲專案調查小組成員的她想說「招標過程,合法合規,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調查過程中,多位市府官員、相關廠商皆與會,並提供許多資料說明當時決策過程。
針對今日出爐的調查報告「結論」與「評論」,黃瀞瑩提出3點說明。一是市府與元大會議是羅生門?市府積極提出許多證據,證實確有該場會議,但元大僅以密函方式說明2名與會員工已經離職。
究竟有無該場會議?黃瀞瑩直言,策威顧問公司在專案小組的訪談中是有明確說明,該場會議真實存在,且元大離職員工「全程到尾都參加會議」,並願意提供人證、物證。
黃瀞瑩指出,二是新光人壽來函,吳欣盈任職期間並未掌管不動產事務。新光人壽與柯市府間是否有涉及圖利或任何不法行爲?調查小組調查過程,並無查出任何違法讓財團發大財的事證與證詞。
黃瀞瑩說,三是積極針對流標標案進行檢討修正,錯了嗎?調查中翻閱過往文件,可以發現市府只是積極針對流標的標案檢討及動態調整招商策略,以符合市場需求,並不能簡化爲「爲標而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