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劉姓保母虐童致死案 4親人涉助滅證訊後請回
北市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歲男童,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姊妹,另案偵辦涉僞證、滅證的4名親人。檢警昨天展開搜索,因有事證未釐清,今天凌晨將4人請回。
臺北地檢署指出,劉姓保母的王姓丈夫、兒子爲被告,另2名子女爲證人主動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爲與扣案事證有釐清、比對的必要,因此凌晨諭令4人請回。
全案起於,劉姓保母去年8月間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對男童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爲,男童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呈現無意識,送醫後傷重不治。
北檢今年1月間聲押劉姓保母獲准,2月間另聲押劉女胞妹獲准。此案爆發後,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質疑兒福聯盟訪視報告造假,爲保全證據,北檢隨即展開搜索並約談陳姓女社工,訊後諭令陳女新臺幣30萬元交保。
北檢4月偵查終結,劉姓保母對於犯罪事實認罪,參與部分犯罪的妹妹,僅坦承部分犯行,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劉姓保母姊妹,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並另案偵辦涉犯過失致死、僞造文書的陳姓女社工。
此外,北檢也另案偵辦劉姓保母的4名親人涉犯僞證及湮滅證據的部分,檢察官昨天指揮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發動搜索,並約談劉姓保母的王姓丈夫、子女等4人到案說明,偵訊後今天凌晨諭令4人請回,並持續釐清相關事證。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