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文一分局所長酒後拍警臉頰記過拔官!分局說詞模糊 局長震怒查辦
針對萬芳所長酒後拍打員警臉頰一事,文山一分局對外、對上均說辭模糊惹議,引發臺北市警局長李西河震怒。(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文山一分局萬芳派出所林姓所長,今年11月底在轄區與同仁餐敘時,酒後藉故拍打員警臉頰,員警事後具名檢舉。案經披露,臺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指示督察室查處,經調查覈定案情屬實,從重核予記過二次,並調整爲非主管職務;另因分局查案不力、違反報告紀律,將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
針對萬芳所長酒後拍打員警臉頰一事,文山一分局先稱所長與該名新進同仁本身關係良好,卻又表示所長與該名員警之前有過嫌隙,並強調所長拍打員警臉頰的動作僅「爲表達善意」,期間絕無逼酒情事。由於分局對外、對上說詞模糊惹議,引發臺北市警局長李西河震怒。
回顧本起案件,萬芳派出所11月29日晚間在轄內一處餐廳舉辦迎新餐敘。席間,分局長官與林姓所長共同舉杯向「爐主」敬酒,但該名新進的員警卻未起立,所長竟當衆連續數次拍打該位同仁臉頰。事隔兩週,員警提出申訴,案情因此曝光。
分局則說,實際狀況是所長與當事員警在餐廳外單獨在一起講話,疑似先前下屬要請假,所長擔憂排擠同仁時間,公平起見,因此要求下屬必須另貼班補回。兩人認知出現落差,所長爲了「表示兩人交情好」,才「輕拍他臉頰示意」;下屬認爲,本身對所長並無好感,拍打臉頰的動作,反倒是羞辱的行爲。
臺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指示督察室查處,經調查覈定案情屬實,從重核予記過二次,並調整爲非主管職務;另分局查案不力、違反報告紀律,將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
臺北市警局強調,將持續積極風紀維護作爲,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持續深入釐清案情,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