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所長清槍「誤射1發」遭記過 分局長連坐處分

1月18日,高雄仁武分局發生所長清槍不慎,誤擊發子彈。圖爲清槍筒,非出事的派出所清槍筒。(林瑞益攝)

高雄市仁武分局一名所長於1月18日晚間退勤時,退還槍彈,在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子彈一發,彈頭留於清槍桶內,幸未造成損傷。警方對此採取記過處分,並連坐分局長。

警方23日表示,可能當時所長太累了,所以清槍不慎而及發子彈。警方對這名所長採記過一次懲處、清槍監看值班幹部巡佐申誡一次;另分局督導不周部分,分局長及督察組組長各申誡一次處分。

仁武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清槍程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