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交保200萬改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光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警用監視器業者、臺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賄賂,利用質詢施壓拉高採購預算,檢方聲押,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發回重裁,臺北地院天傳喚陳開庭,裁定羈押禁見2月。

裁定指出,陳重文訊問時不爭執檢方聲押所指的部分事實,加上共犯、證人陳述及相關資料,犯貪污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資本不實罪嫌重大,涉犯之罪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

裁定說,依目前檢方掌握案情,雖形式上符合圖利罪要件,不過,實質上陳重文已因而獲得不明來源財產利益,所涉具體罪名還有待檢方依證據查明。

法官認爲,陳重文爲避免受重刑,雖暫時坦承部分事實,將來仍有可能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爲保障他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陳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裁定書說,經考量陳重文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再審酌憲法比例原則,陳重文涉犯貪污犯行侵害公帑,影響層面深遠,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羈押,有羈押必要,命陳羈押在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2023年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編列「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預算金5.5億元,之後調整減至4.6億元,李慶煌透找上陳重文關說,希望陳利用質詢機會拉高預算。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李慶煌曾多次邀陳重文聚會,疑給付數百萬元賄款給陳,陳事後在質詢時向市警局施壓,提高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最終調整爲5.2億元。

檢廉日前搜索、約談陳重文並聲押禁見,不過,臺北地院認爲,陳坦承涉公司法驗資不實罪,仍駁回聲押,裁定以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裁定提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陳重文具民代身分,對涉案人及證人具有一定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的舉動,一審駁回聲押卻未具體說明保證金如何替代羈押,檢方抗告爲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地院重裁。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