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關係人申請補助違反利衝法 監院8日邀各部會研商

監察院今天說,爲避免中央機關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屢因申請補助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8日將邀行政院各部會及主管機關法務部,就法規面及執行面交流,盼減少關係人不慎違法情事。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表示,利衝法在民國107年修正施行至今近6年,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屢因向機關申請補助而違法,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裁罰案件,已累計數十案,引發各界高度重視。

監察院說,經實務分析,中央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多爲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等人兼任理監事的專業學會、協會,除了對法令普遍陌生外,違法案例有相當多是因爲行政院各部會暨所屬機關的補助作業流程,未積極配合利衝法的修正而調整。

監察院表示,考量處罰並不足以避免或減少違法情形,爲從源頭改善,監察院廉政委員會8日將舉行「如何避免公職人員關係人向行政院所屬機關申請補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研商會議」,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監委陳景峻主持。

監察院說,屆時將邀行政院各部會主任秘書及主管機關法務部,就法規面及執行面共同研商,期望與各部會就如何減少關係人違法的具體作法,凝聚共識,藉以完善利衝法法制,並使關係人申請補助能更加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