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建案施工擾民…桃園市修正施工時段 延至早上8時才能施工

桃園市政府今天表示,建築管理處11日公告「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修正規定,其中建案工地平、假日施工時間,從早上7時延後至8時才能施工,假日中午需休息2小時。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表示,因多次接獲環保局轉知民衆檢舉,平日中午及假日休息時,周邊建案施工噪音擾民,尤其在新開發區周邊多個建案施工,民衆常飽受周邊工地施作打擾,在與環保局研商全市境內工地噪音管制問題,本次新規定特別權衡工地施作期程的合理性,以及周邊居民休息權益調整施工時間。

建管處說,平日施工時間從原本上午7時,延後到上午8時開始,假日更規定中午12時到下午2時需休息,至於晚上6時到隔日8時禁止施工發出噪音,若有違反施工安全或妨礙安寧,將面臨新臺幣1萬8000元至9萬元的罰鍰。

另外也修正,針對工地灌漿時如遇4級以上地震,需委請第三方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建管處說明,過去若遇地震,由工地監造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簽證回報即可,爲了更有效確保結構安全,對於地震前7日內有澆置混凝土的工地,要求應委託專業公會結構安全鑑定,確定結構安全無虞才能繼續施工。

建管處表示,市府去年起持續修訂「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從工地內部管理,周邊住戶的生活品質都需被重視,呼籲桃園市境內建築工地積極提升工地管理強度,確保工地安全外也提升建商自身品牌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