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管制噪音 8點前禁施工
桃園市修法調整工地平、假日施工時間,明定早上8點前禁施工,假日中午要休息2小時。(建管處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正處建設期,各項工程萬箭齊發,卻不時引發擾鄰爭議,建管處修訂「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明定早上8點前禁施工,假日要午休2小時,違者最高罰9萬,另工地灌漿如遇4級以上地震,要委請第三方公會鑑定,確保結構安全。
建管處說明,環保局屢接獲民衆檢舉,平日中午、假日休息時,周邊建案施工噪音擾民,尤其在新開發區,社區周邊多個建案同時施工,民衆常無法好好休息,飽受困擾。
建管處經與環保局研商全市境內工地噪音管制問題,在權衡工地施作期程的合理性,以及周邊居民休息權益後,調整平、假日施工時間,平日從原本上午7點,延後到上午8點才能開始施工到晚上10點。假日更規定中午12點到下午2點需休息,晚上6點到隔日8點禁止施工發出噪音,若有違反施工安全或妨礙安寧,將面臨1.8萬元至9萬元的罰鍰。
修法也明訂地震後的結構安全檢測要委請第三方鑑定,建管處進一步說明,過去如遇到地震,由工地監造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簽證回報即可,爲了更有效確保結構安全,對於地震前7日內有澆置混凝土的工地,要求應委託專業公會結構安全鑑定,確定結構安全無虞後,才能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