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分三路搜華運榮化 檢調「證人身分」傳喚水利局人員
高雄地檢署偵辦氣爆案,下午兵分三路,由檢察官帶隊到華運、李長榮化工,以及中石化的廠區搜索,同時模擬事發當晚輸送丙稀到榮化大社廠的流程。檢察官檢視各種儀表與管線位置,並詢問當晚操作人員,面對管線壓力突然下降的處置措施,要釐清整起事件的責任歸屬,並將傳喚水利局官員,釐清案情。
10多名檢察官、書記官,在地檢署門口整隊,在廠商代表的陪同下兵分三路,到華運、李長榮化工跟中石化搜索,要查扣關鍵證據,釐清氣爆意外的原因。檢方掌握的資料,箱涵支管是水工處發包,於81年10月完工,而中油施作的3條石化管,是在79年動工,82年全線完工,施工期重疊,因此初步研判,應該是管線先拉好再施作箱涵。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如果是先有管線,箱涵在興建時會先用PVC的護材包覆管線,再架上模板灌漿,這時管線與周圍的混凝土幾無縫隙;但如果是先有箱涵,施工人員必須在箱涵上打洞,等管線放好,再用水泥填補,這時候縫隙就會比較清楚。現在檢方將開挖箱涵覆土比對管路接點,釐清責任。
在氣爆意外中沒被土石掩蓋的箱涵支管,反而成了檢方手上握有的鐵證,出現在箱涵裡的管線,跟原本設計圖不相同,包商施工有問題,官員驗收也不確實。檢方加派人手偵辦,找了華運跟李長榮化工的人員協助說明,接着要傳喚水利局官員,朝僞造文書跟瀆職的方向偵辦辦,要讓該負責的官員一個都跑不掉。(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