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希爾:菸草投資的複雜抉擇:收益與道德
【巴菲特的菸草投資之旅:複雜且充滿變數】 1980 年 3 月,美國通脹率達 14.8%峰值,美聯儲主席保羅·沃爾克激進加息,巴菲特謹慎行事,同年伯克希爾開始逐步買進雷諾菸草控股公司股票。1984 年左右,巴菲特出售 RJR 股份,獲約 30%收益,不含股息。1985 年,巴菲特持有的通用食品被菸草巨頭收購,伯克希爾獲 3 倍+回報。 1982 年 3 月,巴尤克雪茄爲推進清算計劃,將“Garciay Vega”雪茄品牌及相關資產出售給通用雪茄公司。同月,巴菲特買入巴尤克股票,4 月底持股 5.7%。雖面臨法律問題,巴尤克仍出售業務資產並分配,巴菲特和伯克希爾股東初始投資獲 2.5 倍以上回報。 1985 年,雷諾菸草收購納貝斯高成立雷諾士—納貝斯高集團。3 年後,KKR 槓桿收購致其揹負鉅額債務。1989 年,公司債券低迷,巴菲特買入,次年公司按面值贖回,爲伯克希爾帶來約 1.5 億美元淨利潤。 1993 年 4 月,伯克希爾買入美國無煙菸草公司大量股份,UST 是口服菸草行業主導者。巴菲特入股或因“萬寶路星期五”事件帶來的買入時機,他未長期持有,這只是個短期機會,UST 於 2009 年被奧馳亞收購。 1997 年伯克希爾股東大會上,巴菲特和芒格就菸草業發表評論。他們曾持有菸草股,雖未大量持有,但不排除投資,稱未大量持有並非在抵制名單上,而是對前景不安。 2003 年 5 月,沃爾瑪將子公司麥克萊恩出售給伯克希爾,其爲美國最大供應鏈服務公司之一,也是最大煙草產品批發商之一。2022 年,麥克萊恩佔奧馳亞淨收入 23%。 巴菲特和芒格不願直接擁有菸草生產企業,卻以非控股方式投資菸草公司,反感菸草生產企業,卻不介意擁有銷售菸草產品的實體。其投資邏輯複雜且主觀,引發對投資道德界限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