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不因小案而不爲 報案人要給100個贊

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查獲涉嫌行竊自小客車財物的臧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接獲110通報,在凱旋路有一部自小客車車內財物遭竊,犯嫌騎乘腳踏車逃逸,莊敬派出所所長劉智豪,帶同巡佐陳明昆警員周敦婷、警員朱晉廷趕赴現場勘察,循線查出29歲臧姓男子涉嫌,傳喚到案後依法送辦,報案人警方不因小案而不爲的精神讚賞有加,要按100個贊給警察肯定。

警方說,莊敬派出所所長劉智豪案發後,請副所長邱偉舜在第一時間蒐集現場所採得跡證或有利線索以利後續掌握犯嫌特徵,尋求破案契機。案經偵辦員警沿路查訪、蒐證,並逐一清查過濾,發現他轄治安顧慮人口臧姓男子(29歲,查有竊盜等多筆前科、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涉有重嫌,即由所長劉智豪率同員警等3人,前往至北區長榮路犯嫌住處埋伏守望。

經側訪得知犯嫌確定在家中,乃立即通知到案說明,臧嫌見員警循線找上門,自認難逃法網,坦承犯行不諱,並於警詢時表示,犯案時因該自小客車門未上鎖,而直接開啓車門行竊,但未竊得財物。警方請目擊竊案的報案人陳女到所協助指認無誤,全案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報案人陳女表示,非常感謝警方偵辦不分刑案大小,雖僅是損失極少的財物竊盜案,亦能迅速找到竊嫌,對於員警積極偵查犯罪態度,給予高度肯定,並稱要大力給警察同仁按100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