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倒單車女再問:要幫忙嗎? 放空男「身不由己」獲判無罪
▲男子上班期間衝出公司當街撲倒單車女,被查出原因是急性發作精神症狀產生幻想。(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魏姓男子前年(2023年)中午,當街撲倒1位騎腳踏車的女子,被起訴涉犯強制與性騷擾等罪嫌,但臺北地院查出他當時急性發作精神症狀,處於無法辨識與控制自身行爲狀態,女方得知魏男精神狀況不穩、身不由己、也同意不追究,加上魏男清醒後持續積極就醫,法官判他無罪與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3年10月14日中午12點多,正在健身房上班的魏男,突然衝到店外的新生南路一段巷口,本案受害女子正好騎腳踏車迎面而來,魏男冷不防用手臂勒住女方肩頸拉下車,女方立刻推開魏男質問「幹什麼!」
魏男置若罔聞,反而頻頻詢問女方「妳怎麼了?有需要幫忙嗎?」好心路人靠近想幫忙,魏男叫旁人不用管,自顧自牽起女方的腳踏車騎走。女方報警指控魏男涉嫌強制與性騷擾,警方循線查獲魏男送辦。
▲魏男闖禍後自覺精神狀況不對勁,趕快回家把自己關在屋內。(示意圖/pakutaso)
魏男不認罪,聲稱當天上班期間自覺精神狀況怪怪的,聽覺突然很靈敏,能聽到許多細小的聲音,眼前看到的顏色也很奇怪,在事發巷口時,覺得馬路聲音很大,好像有車子快要撞到本案女子,才趕快把女方拉下車。
魏男的同事證稱,那天事前在公司裡就發現魏男有點放空、常站在原地注視很久,不迴應旁人關心,反而盯着人看,眼神跟身體還跟着移動,魏男中午衝出去之後,當天下午1點多滿頭大汗回到公司,臉色很差,同事們都覺得他不對勁,魏男自己也說不出怎麼回事,卻喃喃自語好像在念經,但沒發出聲音。
同事說魏男後來離開,當天傍晚6點傳訊息詢問「我剛剛跑出去有很久嗎?」、「我剛剛斷片衝出去攻擊別人,不知道是幻想還是真的」、「我先把自己關在家裡,怕又跑出去」。
法官查出魏男於事發當晚接近7點,就到醫院求診發現急性意識改變,接着同月20日抽搐倒臥住處樓梯間,被鄰居報警送醫,診斷出罹患非特定之精神障礙症,住院到同月24纔出院。
經囑託鑑定,從魏男高中時期就有精神病史,加上事發前已多日間歇出現視幻覺等情形,研判他事發時因「顳葉癲癇」急性發作,對自己的思維、心理狀態與周遭情境,已完全不知或無法理會。
法官認定魏男受精神疾病影響,事發時對現實事物、判斷能力與邏輯推理均有嚴重障礙,欠缺認知、辨識自身行爲違法與控制能力,依法不罰,將他所涉強制罪判處無罪。
被害人得知魏男並非故意、而是因病身不由己,恍然大悟當時魏男怎會一直說些聽不懂的話,還數數字,她同意原諒撤告,法官將魏男被控涉嫌碰觸女方腰、腹的性騷擾罪,判處公訴不受理。
法官並指出,魏男在事發後主動向家人求助,魏母立刻陪兒子就醫做精神鑑定,可見有健全的家庭系統支援,且魏男持續積極治療,規律回診與服藥,病情已獲控制,不必再施以監護處分平添波折,因此沒宣告魏男須入適當處所接受監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