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土皇!副連長惡整「逼喝魚缸水」 軍官護下屬悲憤吸光…被蝦嗆翻

黃姓副連長以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爲由,要求學弟魚缸中的水全部喝光。(圖/記者魏雅芬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款長官!36歲的黃姓男子104年餘陸軍航特部飛訓部擔任少校副連長,但卻仗着學長身分威逼軍官學弟,不但吐出吃到一半的檳榔渣要求學弟接着嚼,「檳榔汁也給我吞掉」,甚至還以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爲由,拿出粗吸管要學弟將一旁魚缸內的水全喝光;誇張的霸凌舉止令學弟再也無法忍耐,氣得提告黃男妨害自由。

臺南地院判決書內容指出,黃男畢業陸軍官校91年班,104年4月前往陸軍航特部飛訓部擔任少校副連長,但黃卻仗着年資較深,欺壓軍中陳男潘男李男林男等軍官,甚至其中有人還是連長,位階雖比黃男高,但礙於年資仍只能尊稱黃爲「學長」,對於其命令、要求不敢不從。

106年1月,黃男與衆學弟前往臺南某餐廳聚餐席間李男爲緩頰黃與另名學弟糾紛,出言替他人說話,引起黃男不滿;黃當着衆人的面將抽到一半的菸頭丟入李男飲料杯中,並以大聲命令的語氣要求「你現在馬上把這杯喝掉,我這件事就算了;你今天不喝,以後這件事沒完沒了!」李當下備感羞辱,敢怒不敢言,所幸經在場衆人勸阻並未喝下該杯飲料。

事隔數日恰逢軍中春節留守期間,衆軍官在部隊用餐時黃男開口要求林姓學弟「上臺唱歌」,但林男不從,黃當即怒斥「連唱歌都不會」,立刻板起臉孔命令林男換上迷彩服全副武裝,並在衆人面前對林施以「踢正步訓練」,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直到黃男滿意爲止。

脫序行徑還有這樁,106年3月中旬晚間,黃男嚼着檳榔走進學弟寢室,見到林姓學弟後突然要求「把手伸出來」;林男不明就裡,但礙於黃男是學長身分不敢不從,只好乖乖將手伸出,不料黃男卻突然張口作勢要將口中檳榔渣吐到其手中,嚇得林男縮手閃避。黃男見狀怒氣噴發,訓斥「你在閃什麼?」接着再要求林將嘴張開,強制將嚼到一半的檳榔塞入其口中,命令平時沒有吃檳榔習慣的林男繼續嚼食,就連檳榔汁也要全吞下。

最扯的是,106年3月底,黃男要求潘姓學弟與林姓學弟前往其寢室,並指責林男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當場指着一旁的魚缸「你把這些水喝下,爲你的錯誤負責!」林男當時嚇得不敢喝,黃遂轉看向潘男,表示「你是他的直屬長官,下屬有錯就要負責,如果把魚缸裡的水全喝完,我就不再計較,以後也不再找林麻煩」,語畢後還隨手掏出一根飲用波霸奶茶的粗吸管,示意潘男喝魚缸水。當下氣氛僵持,潘爲了保護林姓下屬,只好硬着頭皮將魚缸內的水喝到幾乎見底,直到被缸中的蝦子嗆到才停止。

林姓學弟不堪黃男淫威、頻頻施壓騷擾,憤怒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事後憲兵隊介入調查時,黃男一開始還不願認罪,辯稱這些行爲「都是開玩笑」、「是他們自願要這麼做」,甚至還質疑學弟們是因遭到他嚴厲督導心生不滿,纔會挾怨報復,直到事後得知自己即將遭到法辦態度才180度大轉,不但嚇到提早辦理退伍,同時也向被害學弟致歉。

臺南地院法官考量,黃男因荒謬行徑已經丟了工作,且事後已與學弟達成無條件和解,因此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衆人不堪黃男頻頻欺壓,憤而提出妨害自由告訴。(示意圖/非本新聞當事人/陸軍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