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 全數改外聘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中)、國教署長彭富源(右二)、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右一)等人17日出席教育部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記者會。(羅永銘攝)

教育部17日修正發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並將於近期正式公告,其中針對不適任教師處理做法上,明訂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的3到5人須全數外聘,不再包含校內人員。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這樣調整的目的在於希望透過修法,建立起客觀、公正、專業的處理機制,避免行爲人和調查人之間的關係而影響決斷公正。

針對教師解聘,過往調查小組均是由學校自己遴選,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說明,爲建立專業性及公正性的調查小組,未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爲全員外聘,由各主管機關從人才庫中推舉3到5倍的人數名單,提供學校遴選出3到5位委員。

爲減輕學校負擔,教育部在這次的修法當中,區分不同事件的調查程序,違法情節未達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者,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成調查小組,依教師成績考覈辦法處理。此外,爲保障教師工作權,主管機關應設審議委員會審查,若發現調查程序或終局處理違法,得命學校繼續調查、重新調查或依法處理。

根據新的外聘辦法,會由教育部提供人才庫讓學校遴選,以避免行爲人和調查人之間的關係而影響決斷公正,目前人才庫儲備逾千合格調查人員,其中有80%爲教師。

教育團體擔心外聘委員會不瞭解教學現場狀況,恐在解聘做法上引起爭議,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指出,新制要求調查小組須邀請學校的家長會、教師會代表陳述意見,將有助於釐清學校整體事件脈絡。若檢舉人不服學校不受理的決定,或被害人不服終局處理結果,都可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

據瞭解,牽涉不當管教或性平、霸凌等校園案件雖層出不窮,但近3年因不當管教或性平等案件,而被列入終身不得聘用的教師僅1人,人數之所以不多,在於教師、學生家長等團體對案件各有不同見解。

潘文忠強調,在規定修正前,教育部已邀請家長、教師、兒權人士等團體,並與地方政府召開60多次諮詢會議,並達成共識,而校事會議委員之所以採取外聘,在於教育部希望透過修法,建立起客觀、公正、專業的處理機制。且根據新的外聘辦法,會由教育部提供人才庫讓學校遴選,以避免行爲人和調查人之間的關係而影響決斷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