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父親早年家暴、在外養女人 臺南女縱火後心軟自首

女子不滿父親早年作爲,放火燒房子。(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市西港區36歲吳姓女,因不滿父親自她小時候家暴、拋妻棄子,在3月25日到父親居住的房子縱火,導致他沒有居所,但女子見到年紀漸長的父親行動不便、滿是無奈,後悔自己的作爲,而到派出所自首,臺南地檢署10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吳女起訴。

臺南地檢署起訴書中指出,吳女對父親早年作爲非常不滿,不僅對母親拳腳相向,還棄妻小不顧,在外有別的女人,母親辛苦養大孩子們,父親年老了還回家要錢,要求子女照顧他。

吳女氣不過3月提着一桶柴油,到父親住的三合院,從儲藏室開始放火,但柴油助長火勢,將整棟三合院燒燬,所幸無人傷亡。事後吳女表示,想到父親年紀大,行動不便,一把火燒得他連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覺得自己行爲過於幼稚,越想越愧疚,所以在當日下午就向警方自首,全案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