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想分手持槍談判開槍襲警男子 南檢2萬元交保

▲55歲陳姓男子不滿黃姓女友想分手,持槍黃女家中談判,對據報查處的員警開槍,被員警奮勇徒手製服逮捕,起獲作案手槍。(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不滿女友想分手,持槍侵入女友住處,並開2槍襲警的55歲陳姓男子,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偵訊後,認陳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聲請羈押必要,諭知交保2萬元,並要求被告不得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有非法行爲,亦請轄區員警加強查訪。

南檢指出,陳姓被告於12月26日持槍侵入前女友住處,轄區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並於當日依法逮捕後解送臺南地檢署,南檢於12月27日立即分案指派黃銘瑩檢察官進行偵辦,經檢察官重新檢視卷證,並再次傳喚被告到庭,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無聲請羈押必要,諭知交保2萬元,並要求被告不得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有非法行爲,亦請轄區員警加強查訪。

警方說,55歲陳姓男子不滿黃姓女友想分手,持槍到黃女家中談判,由於女友拒絕談判,陳嫌氣憤之下打破一樓玻璃後,持槍進入女友家中,市警分局安佃派出所警員許文和接獲報案後趕至現場,陳嫌見警方到來難逃法網,當場大喊要與員警同歸於盡後,持槍朝員警開槍,所幸警員許文和機警閃開後,撲上去以身體壓制犯嫌,歷經一番搏鬥後順利壓制陳嫌,安佃所長祝巖亦趕至現場協助逮捕,逮捕過程中造成許員左手小拇指大腿撕裂傷,所長祝巖左手腕擦傷,警方鑑識小組獲報立即趕至現場,當場起獲黑色改造手槍1把、子彈8發(含已擊發2發),即將陳嫌人槍帶案偵訊。

經警方調查,陳嫌從事粗工,自稱與女友近日感情生變,懷疑女友另有新歡,於是持死去友人寄放在他家的槍至現場談判,但因談判過程不順,便先以鐵錘敲破女友家中玻璃後,持槍要脅女友時,所幸警方即時趕到將其壓制逮捕,現場並未造成人員死亡。全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