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大陸法律怕被關 臺商遭大陸檢察官恐嚇詐騙1300萬
▲詐騙集團製作的司法文件相當逼真。(圖/記者柳名耕翻攝)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1名汪姓臺商在20多年前就將臺灣的工廠轉移至大陸經營,日前返臺與家人團聚時,接獲自稱是「香港灣仔入境處」陳專員的電話,聲稱汪男在上海入境處申辦的港澳通行證涉及違法,電話經假公安局、假檢察官後,汪男因不熟大陸法律怕被公安拘禁,遭詐290萬人民幣(臺幣1300萬)。汪姓臺商(60歲)日前向警方報案,汪男表示自己在3月3日時返臺後,就接到自稱是香港灣仔入境處陳專員的電話;對方表示,汪男在上海申請的港澳通行證涉及違法需要公安局確認,隨即將電話轉給公安局。接着自稱是上海徐匯公安局的白警官來電,對方告訴汪男,其在上海交通銀行的帳戶涉及境外犯罪案件,接着又把電話轉接給胡姓檢察官,胡姓檢察官告訴汪男違反了「防範金融犯罪條例第3款第7條第2項-非法向羣衆集資」共人民幣258萬,同時也開了拘捕令準備將他逮捕。同時該名胡姓檢察官告訴汪男,如果覺得自己是清白的話,需要繳交保證金自清,否則將會把汪男的香港、大陸的資產以及臺灣帳戶通通凍結,同時不斷以「涉嫌收益糾紛」、「需全力配合偵辦、放棄帳戶管理」、「本案涉及高信用風險,成案後信用將破產」等語恐嚇汪男。汪男擔心自己在大陸的心血泡湯,趕緊請在大陸的臺商有人匯款到指定帳戶,胡姓檢察官表示,3天內若查明沒有涉案將把款項「立即解凍退還」,汪男通知其友人在1周內匯款7次共人民幣290萬(臺幣1300萬),過了好幾天都沒有迴應才知道自己遇到詐騙集團。刑事局表示,一般民衆都奉公守法,且對於刑案都不甚瞭解,聽到自己涉及刑案都相當恐慌急於自清;尤其汪姓臺商不諳大陸法令,聽到自己違法更會聽從對方的說詞纔會遭詐;不過現行的檢警不會利用EMAIL或是電話製作筆錄或是通知公文,更遑論是繳交保證金或監管帳戶,必定會以正式公文的方式通知,呼籲民衆接到相關電話時要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