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爲人知的緬甸 這裡的男人必須出一次家
緬甸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舊稱洪沙瓦底。1044年形成統一國家後,經歷了蒲甘、東塢和貢榜三個封建王朝。1824年至1885年間英國先後發動了3次侵緬戰爭並佔領了緬甸,1886年英國將緬甸劃爲英屬印度的一個省。
在緬甸這個佛教國家,經過長期的宣揚傳播,佛教教義和倫理道德已紮根人心,並深深影響着每個緬甸人的人生觀念。
緬甸有句俗話:“心誠的人施捨一個像榕樹籽一樣小的東西可以得到像榕樹那樣大的報答;心不誠的人即使施捨榕樹一樣大的東西,也只能積下榕樹籽那樣小的功德。”
緬甸人認爲,如果能在炎熱的夏天向過路人施捨一杯清涼潔淨的水,則是一件很積德的事。所以,你會看到,在緬甸人自家大門口,在市內公共汽車站,或在公園、佛塔等場所,總放有盛滿清水的水罐和水杯,供過路人飲用。緬甸人的施捨和捐獻到處可見。數以萬計的佛塔和數不清的寺廟是人們捐款修建的;全國32萬僧尼的齋飯、袈裟和日用品是教徒佈施的;就連市內公共汽車的涼棚、公園裡供遊人小憩的亭子和石凳也都是教徒捐錢修起來的,上面都刻有施主的名字。緬甸人一生最大的願望是捐錢修佛塔。他們一生捨不得吃捨不得穿,臨死時把全部積蓄捐獻出來修一座佛塔纔算了卻心願。
緬甸是宗教意識很濃的國家。在緬甸的街頭巷尾,隨時隨地都可以看到身披袈紗、手持黑傘的僧侶,全國僧侶有10幾萬,僅仰光、曼德勒的和尚就有2萬多人,平均300人中便有一個是和尚。
在緬甸,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齡都必須出家當一次和尚,社會上才承認其成人,還俗以後才能夠享有結婚的權力。出家的年齡一般在10歲上下,出家時間,在以前最短爲一年,已縮短爲7天。
孩子做剃度一般有3種形式:單獨一家一戶做剃度;幾家幾戶聯合起來給孩子做剃度;以政府各部門、街道、學校或集市爲單位給孩子做剃度。
舉行剃度儀式的前一天下午,要舉行盛大的遊行儀式。
人們給將要剃度的孩子戴上王冠,穿上王服,肩披彩色綬帶,騎上高頭大馬。有人給牽馬,有人撐金傘,隊伍浩浩蕩蕩。一隊打着佛教旗幟身着豔麗民族服裝的姑娘走在隊伍的前面,接着依次是載有吉祥大鼓的車、騎在大象背上頂蓋金傘的三藏經保護神、手持僧用八寶器的剃度小孩子的父母、手捧檳榔盒和花盒的姑娘、綴滿準備佈施給僧侶的各種日用品的如意樹等。晚上一般要請來劇團唱戲,通宵達旦。正式舉行剃度的當天上午,要在鼓樂的伴奏下乘專車到大金塔轉一圈,再進寺廟給孩子剃髮,穿袈裟,聽戒規,然後佈施齋飯。第三天,家長們要集合在一起,請法師在臨時搭起的綵棚裡誦經。家長跪坐在地上,手裡拿着小壺或水,一邊聽經一邊把杯裡或壺裡的水一滴滴地倒於盤子裡或地上,叫作“分福”。意思是給孩子做剃度所積的功德不可自己獨享,要大家分享。
孩子剃度以後,一般在寺廟裡當一週、兩週、一個月或幾個月小沙彌後可以還俗。有的從此皈依佛門,成爲佛家弟子。總之,出家手續十分簡便。因此,在緬甸有出家容易,還俗也容易的說法。
不過,緬甸女子一旦出家做了尼姑則終生不能還俗,必須一輩子伺候佛祖,這和婦女在緬甸的社會地位比較低有關。
由於緬甸人將禮佛作爲生命中最重大的事,幾乎家家都有親人出家做過僧人,所以信徒們都樂於奉獻佈施給和尚。
有的寺院因此非常富裕,但僧侶們都認爲自己是佛的僕人,在寺院過的依然是一種非常嚴格、充滿戒律的生活。
曼德勒市民很尊敬僧人,坐車不收他們的錢。和尚也很自覺,主動爬到車頂,不去佔收費的座位。
(編輯: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