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住在猴羣裡!中山大學教授妻逃回孃家鬧離婚敗訴
中山大學一名教授的太太不想住在猴羣橫行的教職員宿舍,多次逃回孃家,教授勸不回、向高雄少家法院聲請履行同居義務。法官認爲教授太太沒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的正當理由,判妻子應和教授同居,也駁回離婚之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中山大學猴子惡名昭彰,一名教授的太太厭惡、不想住在猴羣橫行的教職員宿舍,多次逃回孃家,教授要求太太回家,太太反而訴請離婚。高雄少家法院認爲,教授太太沒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的正當理由,判妻子應和教授同居,也駁回離婚之訴。
判決指出,一名中山大學的教授和太太2017年7月結婚後同住在學校教職員宿舍,婚後教授太太常常藉故離家,但經勸說還是會回家。2019年2月,教授太太坐完月子、帶着兒子一回孃家就是2個多月,教授幾番勸說後太太才願意回家。數月後教授因公出國,太太又帶孩子跑回孃家,教授忍無可忍,認爲太太明顯違反同居同居義務規定,依法聲請履行同居義務。
教授太太控訴,教授婚後個性丕變,沒考量她懷孕及產後辛苦與不適,教授工作繁忙、常因公出國,還要帶學生爬山,經常不在家,還要求她住在偏僻、生活機能不佳、猴羣橫行的教職員宿舍。還與前妻偷偷聚餐,爲了維繫婚姻,教授要求她回去住她都照辦。
教授太太還說,教授2019年6月赴歐洽公時,她認爲宿舍生活不便又缺乏安全感纔回孃家。沒想到教授回國後,竟指責她爸媽、還懷疑她外遇,也沒給她撫養及生活費,甚至連續3周不來看兒子,就算有探視每次也都只有10分鐘,更曾把臉書感情狀態改爲「Separated」(單身),還刪除兩人結婚照片。
教授太太認爲教授不願溝通,兩人感情嫌隙已深,弄到自己的爸媽也不諒解,她自己非常痛苦,更不期待修復感情,也向法院聲請離婚。
法官認爲,如果夫妻只是意見不合就要鬧分居,難構成不能同居的正當事由。教授太太迄今仍不願返家,教授事後也表示希望太太回去同居,教授太太沒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的正當理由,依法即負有同居義務,最後判教授太太要回去跟教授同居、駁回離婚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