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場也無通聯 虐童保母逃重判

高雄狠心無照保母杜苡彤2015年與男友涉嫌聯手虐死2歲許姓男童,一二審被認定僅有「傷害」犯行輕判3年6月,更一審重判11年10月,更二審再逆轉,高雄高分院認定男童受虐時杜女不在場,僅依傷害罪判3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無照保母杜苡彤與男友高嘉華涉嫌聯手虐死2歲許姓男童,杜女一、二審一度被認定僅「傷害」男童、輕判3年6月,更一審逆轉認爲杜女不阻止男友視同共犯、重判11年10月。然而更二審高雄高分院23日宣判,法官認爲男童受虐時杜女並不在場也沒和男友通聯,認定杜女非共犯,依傷害罪改判3年6月,可上訴。

該案各審法官均認爲高男涉嫌大力掌摑男童致死,一審判高男12年,二審改判11年10月,上訴至最高法院時遭駁回定讞。

2015年9月杜女受託照顧男童,疑似常哭鬧、吵醒杜女同時照顧的2名幼童,高男竟提議施暴懲罰。杜女否認參與虐童,一、二審僅判3年6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爲,杜女未阻止男友施虐,亦是共犯,改判杜女11年10月。更二審認定認定杜女非共犯,僅以傷害罪論處,判其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