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賞櫻團」在國5翻車33死。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賞櫻團遊覽車翻車,造成33死、11傷。觀光局今天引用消保法第36、38條,旅遊產品對消費者生命、身體、財產造成損害,勒令蝶戀花停業,並要完成改善後,纔可再提報觀光局申請復業。
針對蝶戀花旅行社的行政處分,觀光局表示,今(14)日以觀業字第1063001101號函該公司,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38條規定停止該公司經營旅行業務,並請改善完成下列事宜後再提報本局申請復業:(一)妥適處理傷者就醫、亡者撫卹及保險理賠等善後事宜。(二)就公司經營方式、行程安排規劃及風險管理等研提改善及因應計劃。(三)將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理情形函報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