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複製貼上」? 監察院打臉王定宇:沒有誤植!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近日陷入婚外情疑雲,還被指控近2年財產申報數字一模一樣,使他親上火線回擊「監察院誤植」。不過,監察院11日下午打臉王定宇,強調該廉政專刊刊登的王定宇2020年財產資料,是王定宇2020年12月10日申報的資料刊載,並沒有誤植。
王定宇最近一次申報資料,存款、有價證券等數字,都與去年3月公佈的申報資料完全一樣,彷彿是複製貼上。而根據監察院去年3月公佈,王定宇財產資料是在2019年11月1日申報,監院4日公佈則是2020年11月1日申報,二次申報相差剛好1年時間。
對此,王定宇今天在臉書親上火線回擊,聽到有人說財產申報一模一樣,坦白說自己都如常申報,也不曉得有什麼問題,直到上午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黃組長來電告知,「2020年財產申報下載監察院資料時,因誤觸2019年資料,以致2020年和2010年完全一模一樣」。
針對王定宇說監察院誤植,監察院11日下午緊急澄清,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覈,以及查閱辦法第5條規定,受理公職人員紙本申報財產申報表,僅作「形式審覈」,也就是檢視是否填妥基本資料、末頁有無簽章等。申報人以網路申報財產,則無須進行形式審覈,如應刊登公報者,依其申報資料內容登載。
監察院指出,監察院公報廉政專刊第171期所刊登王定宇2020年財產資料,是依據王定宇2020年12月10日網路傳送申報資料刊載,並無誤植情形。
關於王定宇表示是有一名「黃組長」來電告知誤觸,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受訪時表示,黃組長是善意提醒王定宇辦公室,是否不小心下載到前一年的資料?因爲擔心對方有搞混等情況,所以纔打電話提醒,監察院不可能有誤觸,「他們是申報人,我們是受理申報的機關,我們怎麼會知道資料?這要申報人自己纔會知道。」
至於若王定宇申報資料錯誤想要修正,陳美延提到,申報義務在於申報人,可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覈及查閱辦法》第6條規定,申報人於申報後發現申報資料錯誤時,得重新詳實填寫申報表,提出於原受理申報機關(構)申請更正,原申報表不得抽換;採網路申報方式者,得自行更正後重新上傳申報資料,「王定宇是申報人,得要自己來做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