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克洋指控「鄭文燦沒把賄款寫入財產申報」 明天向監察院檢舉
▲鄭文燦交保後離開。(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針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受賄案,檢方偵辦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地院6日下午裁定500萬元交保。對此,國民黨立委謝龍介的姪子、前桃園市議員候選人謝克洋7日表示,鄭文燦沒有把收受的賄款寫入財產申報,他禮拜一(8日)就會向監察院檢舉鄭文燦財產申報不實。
鄭文燦爆出疑涉受賄案,檢方偵辦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地院在昨天(6日)下午裁定500萬元交保。對此,鄭文燦透過友人轉傳一份聲明,向身邊友人的關心表達感謝,並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是他很珍惜的價值。
不過,謝克洋指出,在桃園地方法院新聞稿內容中,提到鄭文燦在106年9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是他對照監察院廉政專刊的內容,在105年12月27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爲753萬左右,在106年11月1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則是974萬元左右。
因此,謝克洋認爲,鄭文燦沒有把他收受的賄款,寫入他的財產申報裡面,這已經明確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他說,「禮拜一就向監察院檢舉鄭文燦財產申報不實」。
▼鄭文燦財產申報資料。(圖/謝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