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離婚立刻與大學助教同居 醋男怒殺前妻2人免死定讞

男子龍震鴻拿出預藏的料理刀殺害2人,行兇後呆坐門口。(圖/警方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市男子龍震鴻,不滿越南前妻裴女與他離婚後,假意複合向他借款數十萬元,2017年持刀向裴女討債,赫然發現裴女在離婚後立刻與大學助理教授楊男交往同居,龍男憤而殺害2人。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爲他具教化可能性,8日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龍男(48歲)與前妻於2016年5月間離婚,前妻隨即與正修科大助理教授楊秉蒼交往,並搬到楊男三民區的住處同居。但前妻仍與龍男聯絡、互動往來頻繁,龍男認爲前妻有意與他複合。2017年2月間,前妻向龍男借款,龍男將美金2萬多元、摺合新臺幣62萬餘元匯到裴女哥哥的越南帳戶

但前妻遲遲不還錢,龍男在同年5月29日上午6點半,持菜刀到前妻住處催討借款,到場卻發現前妻竟與楊男同居,龍男懷疑2人早在離婚前就交往。雖然2人極力否認,但前妻言語間極力維護楊男,龍男情緒失控,緊咬前妻假意複合,並欺騙他的感情金錢,楊男是破壞他家庭第三者,失去理智後持菜刀猛砍2人頭部頸部心臟等要害。楊男身中19刀,前妻中17刀,送醫後雙雙不治。龍男行兇後主動打電話報警坦承殺人,並請求救護車到場救援檢方依照殺人罪嫌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龍男坦承犯行,一再表示悔意,並表明願意承擔最嚴重之處罰,又向法院表示願將名下唯一房產變賣賠償被害家屬一審法院認定他當時持刀討債,發現前妻與人同居,纔會一時衝動犯案,並非預謀犯案;況且犯後頗有悔意,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不過二審法院推翻一審見解,認爲他一大早帶刀前往討債,改認定爲預謀殺人。但依精神鑑定報告,二審認爲他再犯可能性低,無永久隔離必要,未來可透過長期心理治療,改善心理問題,併產生對他人之同理心,顯有復歸社會更生的可能性,因此仍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