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14案 立院明併案審查

國民黨智庫表示,財劃法許多規範都已經不符合實務,彙集各縣市意見後由國民黨團提出版本,希望在本會期順利完成修法,爲改善地方財政邁出重要一大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週一併案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多達十四案併案審查,但財政部並未提出院版。

財政部官員解釋,新內閣尚未上任,得等到行政院新團隊上任後再做通盤考量。

官員說,雖然財劃法因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等內容爭議較大,導致多年未做修正,但並未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尤其最近幾年,因稅收情況良好,地方實際上分配到金額都比預算還多。

財劃法自八十八年一月修正公佈,行政院曾於九十一年、九十六年、九十七年、九十九年及一○一年函送修正草案,但都因行政、立法兩院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屆期不續審而未獲通過。

財政部官員指出,統籌分配稅款並不是分成的概念,須考慮每一個縣市的財政狀況,愈有錢可以分少一點,比較窮的縣市儘量彌補,這纔是統籌的意義,否則臺北市創稅最多,難道臺北市應該分最多?

官員表示,統籌分配稅款是要考慮調劑財政盈需,根據人口、面積、財政能力等指標按公式計算再做分配,兼顧地方公平發展,大家要將心比心,也要讓中央保持適度的財源,以推動重大建設及備不時之需。

主計總處則指出,中央持續透過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政府,由一○三年度四○五一億元,大幅成長至一一三年度的六三四六億元,顯示中央重視與地方間的夥伴關係,並提供地方政府財源上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