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車牌案獲判無罪 港特首:將改善相關指引

香港特首李家超6日表示,港府會按判辭改進查冊指引,並按與裁決同樣的精神審視其他部門的查冊安排。(中新社資料照片)

香港電臺前編導蔡玉玲因調查2019年元朗暴力襲擊市民事件,透過官方資料查找車輛登記訊息(查冊),一度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立。香港終審法院5日以無理由排除「真誠」的新聞調查爲由,撤銷各項定罪。對此,香港特首李家超6日表示,港府會按判辭改進查冊指引,並按與裁決同樣的精神審視其他部門的查冊安排。

綜合香港《明報》、星島網報導,香港特首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媒體,主動提及香港終審法院就蔡玉玲查冊個案裁決,他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按法律行事,運輸署與運輸及物流局會聯同律政司研究判詞,改善車牌查冊指引。他強調,裁決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以及政府尊重法治精神。

香港電臺《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721襲擊事件專題報導時,用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罰款,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頒下書面裁決,5位法官一致裁定勝訴,撤銷定罪。

判辭指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的定義「籠統(catchall)」,認爲無理由將「真誠(bona fide)」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外,因此蔡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陳述不屬虛假陳述。蔡玉玲在判決後表示,喜見一直堅持追求的公義終於得到彰顯,這也體現了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