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盯上淘寶網交易 虛擬貨物不放過!
爲避免跨國網購成爲避稅天堂,財政部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查稅行動,尤其全臺擁有60萬會員的淘寶網成爲頭號鎖定目標,財政部強調,跨國非實體貨物交易也是查緝的重點之一,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新臺幣3000元者,依規定應報繳營業稅。
淘寶網爲臺灣去年主要的海外購物網站,每天有超過1萬件的淘寶包運送來臺,全年交易金額高達500億元,爲避免跨國購物網站成爲避稅天堂,財政部已於日前成立專案小組,重點鎖定淘寶網。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期即將對與「淘寶網」有往來的賣家或消費者及國內代購代付平臺業者進行查覈,商品若是「虛擬貨物」亦爲查覈重點。
該局說明,一般而言,如果個人買家向國內業者或外國業者在臺分公司,購買例如電子書、線上音樂、App、遊戲寶物等虛擬商品,由賣方負擔繳納營業稅義務。但若外國業者在臺沒有分支機構,同一筆勞務交易應給付報酬總額在新臺幣3千元以上者,就由買方負擔繳納營業稅義務。
該局強調,消費者透過網路平臺購物已無國界限制,但很多民衆都不知道賣方在國外的跨國非實體貨物交易,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新臺幣3千元者,依規定應報繳營業稅。
官員舉例說明,A君在網路向國外購買App軟體,價格新臺幣500元,其應給付金額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免繳納營業稅;B君向國外購買電子書,價格新臺幣3,200元,其應納營業稅160元(3,200元x 5%),若分爲2次付款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