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建保公共安全 弱勢族羣的居住權益誰關心?
▲近日發生多起違建租屋大火,臺北市、新北市政府加快違建拆除工作,但許多違建租屋的住戶大多是弱勢族羣,在大力掃蕩違建的同時,政府也應該負起照顧社會弱勢的責任。(圖/記者李毓康攝)
文/朱珍瑤
今年11月21日,北京大興區居民樓發生大火,吞噬了19條人命,北京市政府開始大動作排查整頓具有安全隱患的居民住所,從此一石激起千層浪,產生後被網友形容爲驅逐「低端人口」的掃蕩行動。
無獨有偶,近日臺北、新北陸續發生違建火警事件,導致多人傷亡,內政部與臺北、新北政府紛紛表示需要加快違建拆除的工作,並在近日紛紛付諸行動。
違建的安全隱患當然需要重視,並且違建違法在先,完全有鐵腕拆除的正當性。
但是我們也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違建的住戶,並非原屋主,而是在大城市中打拚,但無法負擔正常租屋費用的弱勢民衆。
妥善管制違章建築固然是政府正確的長期目標,但是在現今的租屋實務中,鐵腕拆除違建,受到最大影響的可能是這些弱勢租客。當他們的住所遭到取締拆除,他們也無處可去,反而造成社會問題。
由北京的案例我們可以知道,缺乏配套措施的高效行政手段,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就是懶政與暴政。
現在臺灣全國的拆違建風潮興起,我們不禁思考政府是否同時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很可惜,以目前臺北和新北的案例來看,我們政府沒有妥善考量拆除違建對於弱勢民衆的負面影響。
高房價、高租金的環境依舊,社會弱勢保障措施不足,社會低收入民衆勢必在這波鐵腕拆除違建的行動中受到最大的傷害。
我們不希望驅逐「低端人口」的故事也在臺灣重演,在高效執法的同時,政府也應該負起照顧社會弱勢的責任,保障社會弱勢族羣在城市中的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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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珍瑤,臺北市議員參選人。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