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延長 險企迎來喘息之機!或將加速佈局權益資產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林漢垚 北京報道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實施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原定2024年底結束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

《通知》明確,對於因新舊規則切換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影響較大的保險公司,可於2025年1月15日前與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溝通過渡期政策,金融監管總局將於2025年2月底前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

而對於原已享受過渡期政策的單家保險公司,《通知》表示, 2025年過渡期政策原則上不得優於保險公司原過渡期最後一年享受的政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考慮到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切換至“償二代”二期的影響尚未完全消化,爲維護保險業穩健運行,經審慎研究決定,延長規則Ⅱ實施過渡期至2025年底。

此外,該負責人還表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保險公司做好《通知》貫徹落實,推動保險公司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提升資本補充能力,不斷夯實穩健經營基礎。

業內人士分析認爲,“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延長將緩解險企資本壓力,並將打開險資權益配置空間。

延長過渡期將邊際緩解險企資本壓力

2021年12月,原銀保監會印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和《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實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21〕52號)。

“償二代”二期對實際資本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優化了核心資本構成,夯實了資本質量,進一步完善了實際資本的計量方式。

具體來看,“償二代”二期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將投資性房地產的評估增值計入實際資本,完善了長期股權投資的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計量標準,將保單未來盈餘根據保單剩餘期限分別計入核心資本或附屬資本等,對保險公司實際資本的認定更加嚴格;投資資產實行“穿透式”監管,上調對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等基礎因子。

麥肯錫報告指出,雖然“償二代”二期規則對夯實資本質量、優化資本風險計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也爲保險公司資本管理帶來較大調整。尤其是在當前利率走低、投資市場波動的環境下,保險公司資本管理的矛盾更加凸顯。

在更高標準的規則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97.4%,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35.1%,相較於實行前2021年四季度末分別下滑34.7個、84.6個百分點。

2024年三季度末,財產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31.8%,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03.9%;人身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88.9%,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19.5%。

國泰君安非銀首席分析師劉欣琦表示,保險公司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切換新會計準則,資產負債的計量方法更加強調了基於公允價值變動的評估,預計進一步加劇償付能力波動。

據瞭解,“償二代”二期規則於2022年一季度正式啓用,但在“償二代”二期規則的實施上,設置了三年過渡期。原銀保監會表示,允許在部分監管規則上分步到位,最晚於2025年起全面執行到位,本次《通知》將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

對此,劉欣琦表示,在臨近原定“償二代”二期過渡期結束的時點,金融監管總局出臺新的“償二代”二期過渡期政策,預計將邊際緩解保險公司資本壓力。

資本壓力下,險企年內發債“補血”超千億

面臨着市場競爭加劇、監管規則變化帶來的資本壓力,保險公司資本補充需求日益強烈。

在本次《通知》出臺前,國泰君安非銀首席分析師劉欣琦曾預測,隨着過渡期政策結束,預計大量保險公司會選擇通過發債融資的方式緩解資本壓力。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截至2024年12月23日,已有中國人壽、人保財險、新華保險、中英人壽、泰康人壽、平安產險、太保壽險、利安人壽、中銀三星人壽、平安人壽、中華聯合財險、中郵人壽等14家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或永續債,合計發債規模1175億元。其中永續債發行規模爲359億元,資本補充債發行規模爲816億元。

據瞭解,永續債、資本補充債均是保險機構外源性資本補充方式。不同的是,資本補充債能夠補充附屬一級資本,提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而永續債則能夠補充核心二級資本,提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保險公司永續債與保險公司資本補充債券的主要區別在期限設定、償付順序、資本認定、稅務處理幾個方面。

龍格解釋到,在期限設定方面,資本補充債通常具有明確的到期期限,需按期還本付息。永續債則無固定到期日,可視爲一種權益工具而非傳統債務;在償付順序方面,資本補充債在清償順序上優先於永續債和其他次級債務,永續債的償付通常排在更後的位置,具有更強的次級屬性;在資本認定方面,資本補充債可能部分或全部計入附屬資本,永續債往往被視爲更接近於核心一級資本的工具,有助於顯著提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此外,資本補充債與永續債在稅務上的處理也存在差異,具體取決於當地稅法規定。

過渡期延長將打開權益資產配置空間

“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延長除了緩解保險公司資本補充壓力外,也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投資佈局。

國信證券經濟研究所金融團隊分析師孔祥表示,保險資金權益投資比例受到償付能力監管指標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保險公司增加權益投資的意願和能力,預計相應政策調整將在一定程度上打開險資權益配置空間。

他解釋到,“償二代”二期規則實施後,償付能力對保險公司資產配置的約束從“軟約束”變爲“硬約束”,保險公司在資產端資本佔用與收益的平衡難度加大,需要通過精細化管理提升資本使用效率,爲此調整權益配置係數,爲進一步鼓勵險資配置權益資產提供空間。

近期,險資不斷加大對具有長期價值權益資產的配置力度,舉牌次數大大超越近幾年同期水平。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17起險資舉牌上市公司事件,舉牌次數已經創下四年新高,舉牌標的普遍集中在公用事業、環保、銀行等高股息行業。

孔祥表示,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最高可占上季末總資產的45%,當前保險行業權益投資規模佔比約爲12%,仍有較大提升空間。預計隨着“償二代”二期過渡期的延長,以中小保險公司爲代表的險企或將打開一定的權益配置空間,預計主要配置方向以OCI高分紅股票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