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成效初顯
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相關精神,爲加強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該機制由長三角三省一市和國家八部委組成,今年年初啓動,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並討論了《長三角區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目標是到2017年,上海、江蘇、浙江的PM2.5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0%左右;安徽省的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此後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全面改善。
該機制有五項具體職能:一是協調推進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氣污染防治的方針、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長三角區域的貫徹落實;二是研究長三角區域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三是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通報交流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協調解決區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四是推動長三角區域在節能減排、污染排放、產業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環境標準的逐步對接統一;五是推進落實長三角區域大氣環境信息共享、預報預警、應急聯動、聯合執法和科研合作。建立起“會議協商、分工協作、共享聯動、科技協作、跟蹤評估”五個工作機制。
同時,各部門還協商出臺了《長三角區域空氣重污染應急聯動工作方案》,基本統一預警啓動條件和主要應急措施,明確信息互通和會商機制,統一重污染情況分析口徑。
據文匯報報道,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從年初啓動以來,聯防聯控網絡初步建立,大量污染源正快速退出,深層次合作機制展露雛形。蘇浙公衆已注意到,南京青奧會與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期間的空氣質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上海,入秋後雖進入霧霾高發季,但多數日子裡空氣質量保持良好,未出現持續兩天以上的污染。
治理大氣污染不同於其他工作,各省市“單打獨鬥”,效果往往不佳。作爲我國經濟最發達、產業最集聚、人口最稠密的地區,長三角針對區域內的實際情況,協調確立了年度重點污染源頭的治理任務,目前落實情況良好。
2013年9月,中國政府正式發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更加嚴格的標準、更高的目標、更大的決心和更嚴厲的措施,向大氣污染宣戰。具體目標爲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